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手术室净化及供氧工程
招标代码:04132019150005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手术室净化及供氧工程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清原县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2)项目名称: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手术室净化及供氧工程
(3)项目总投资:231.6335万元
(4)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
(5)招标范围:手术室净化及供氧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建设地点:清原镇清河路东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2019年6月20日开工,2019年10月30日竣工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必须基本账户转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三级及以上并且同时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建造师。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三、投标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17时止,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2、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20日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出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同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4日10时整
2、递交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进行的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议。
五、本项目如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则以网络方式通知,投标单位应主动网上查询、下载、也不需要确认收到。没主动查询、下载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 址:清原县镇内
联 系 人:吕国斌 联系电话:13704135139
招标代理人: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33-1号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3号
联 系 人:杨彤华 联系电话:024-58515662 13081316169
2018
2016年6月13日2017222222222222222222722/*-220172
0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