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的委托代理人本单位人员查询页面; ②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③ 拟派项目经理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的建造师人员在建项目为 0 的查询结果页面; ④ 市场监督局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其余②~⑤ 条要求与上述第“1”条中完全一致。注:前述所有打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备注:
① 投标人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 ② 逾期不来现场提交资料或所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