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法院检察院政法业务综合楼配套工程-空气净化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北区法院检察院政法业务综合楼配套工程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18】258号文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江北区法院检察院政法业务综合楼配套工程-空气净化系统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北区法院检察院政法业务综合楼配套工程-空气净化系统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北区法院检察院政法业务综合楼配套工程-空气净化系统。
2.2建设地点:江北区。
2.3项目规模:政法业务综合大楼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14平方米(其中地上22370平方米,地下12844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3层。
2.4项目投资额:总投资额约1.2亿元,空气净化系统约450万元。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具体根据甲方要求),验收在安装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进行。
2.6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包含对设备设计、生产、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监检验及与总包方等单位的配合、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即“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
(1)空气净化系统设备(具体设备,参数,规格,型号,数量,详细清单(详见招标文件P85-p89页内容))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本系统控制回路(显示终端)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3)本系统所需冷源由业主方确定的空调系统提供;
(4)本系统冷凝水由业主方确定的公司来引出;
(5)本系统动力电源由业主方提供主机房或附近井道;
(6)室内设备吊架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7)本系统设备端口与风管和进风口的软接头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8)室外设备基础由业主方完善,空气净化系统中标单位提供该部分设备的基础图纸;
(9)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提供空气净化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提供空气净化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时投标人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 月2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提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1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江北区五里店御庭苑2号楼7层
联系电话:钟老师
联 系 人:023-67981772
传 真:023-6776719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
联 系 人:冉老师
电 话:023-68710585 13512367080
传 真:023-687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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