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心医院采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中心医院采暖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采暖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NXD201808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士杰
项目联系电话:024-578505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士杰024-578505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茜024-58308155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3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编号:LNXD20180830012、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采暖改造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00,000.00元(人民币);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5.1、项目内容:采暖改造工程(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5.2、工期: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30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经营范围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5、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依据辽住建(2016)1号文件的要求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承揽项目信息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其他条件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03日 13:30 至 2018年09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31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3:30 至 2018年09月13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9号楼门市(幸福城二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9号楼门市(幸福城二期)
四、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抚顺市中心医院采暖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NXD2018083001
2、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采暖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00,000.00元(人民币);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项目内容:采暖改造工程(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2、工期: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30日。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经营范围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
5、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依据辽住建(2016)1号文件的要求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承揽项目信息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其他条件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 领取时间:2018年9月3日起至2018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
2. 领取方式:供应商可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地点:抚顺市浑河北路16号(寰球公司315室)
3.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B、C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 年9月13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9号楼门市(幸福城二期),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WF18-175”,以便查询。
谈判保证金:18,0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方式为电汇。
接收人: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宾分公司
开户行: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号:1717 0801 0200 0000 658。
联系电话:024-58308155。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高士杰
联系电话:024-57850535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315室
项目联系人:陈茜
电话:024-58308155
2018年9月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士杰
项目联系电话:024-5785053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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